贵州大学矿业学院

贵州大学矿业学院安全实验室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

2019-06-03    265


贵州大学矿业学院安全实验室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

  

一、本实验室的精密仪器大型设备是实行专人管理,技术人员经考核合格后,方可允许上机操作,未经考核者不得上机操作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。

  二、管理人员应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,并作好保养和维修记录。

  三、应经常对仪器设备和仪器室进行清理,保持仪器设备和仪器室干燥、清洁。

  四、本实验室的精密仪器大型设备对教学开放使用,为校内外提供服务。使用人员应事先登记约定,并经本室负责人同意后交纳一定仪器设备的消耗和维持费用,方可使用。

  五、管理人员应做好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、使用时间、完好情况、使用时数、实际测试标本数量的记录,并由主要操作者签名。

  六、管理人员应做好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工作。对仪器设备的附件,材料和试剂配备及使用必须有详细记录,并将付给本实验室主任备案。

  七、仪器不用时,要罩上防护罩,应定期通电,防止仪器和元件受潮。

  八、精密仪器室内禁止吸烟,禁止存放挥发性有害物品及易燃易爆品。室内空气通畅,要做到人走断电、断水、关好门窗,保证安全。

 九、凡使用精密仪器大型设备,须填写申请单并交纳使用费,经实验室主任签字批准后,方可由专职技术人员测定。使用费包括耗材费和实验管理费,根据具体实验内容收取。